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配齐公共卫生专技人员,我院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共卫生专技人员20名,身份性质为单位聘用人员。为切实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34号)、《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相关举措的通知》(琼卫基层〔2022〕3号)和《关于印发〈儋州市关于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儋委办发〔2023〕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儋州市那大镇卫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共卫生专技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
二、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等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范围、招聘职数、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具备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职位所需的专业分类依据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的专业学科所属类别证明,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五)报考人员年龄、学历限制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含);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7月(含)以后出生;
(六)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七)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儋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卫健委审批,由我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我院同类人员相同待遇。
(二)薪资待遇:含工资、绩效、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等,具体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及我院《综合管理方案》中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anzhou.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日期:2023年8月12日9:00至8月15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622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
(1)《儋州市那大镇卫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共卫生专技人员考试报名表》(详见附件2,须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后拍照上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5)毕业证;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1cx/1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
(7)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8)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4);
(9)初级(士)职称及以上职称证书;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全程关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考试公告。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3.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8月15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8月15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8月15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8月15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五)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含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选。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拟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自动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址: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成绩发布: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
(4)各项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网站公布。
(五)考察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入围考察人员为我院派遣员工,则不占用招聘职位数,做为新增职位数的入围考察人员(即:如入围考察人员中有1位是我院派遣员工,则按非我院派遣人员20人入围考察,招聘职位数增加至21人),如出现我院派遣人员在考察及后续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将取消该新增职位数。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各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察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按该职位进入面试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按该职位进入面试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
按各职位拟聘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确定拟聘人选,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决定聘用
确定拟聘人选,报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邀请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接受儋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及社会的监督。
七、其他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026、0898-66755323 监督电话:0898-36931393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列表:
附件1:儋州市那大镇卫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共卫生专技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儋州市那大镇卫生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共卫生专技人员考试报名表.docx
附件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x
儋州市那大镇卫生院
2023年8月8日